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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题名/责任者:
- 充足理由律的四重根/(德) 叔本华著 陈晓希译
- 出版发行项:
- 北京:商务印书馆,2022.5
- ISBN及定价:
- 978-7-100-20802-4 精装/CNY45.00
- 载体形态项:
- 191页:图;21cm
- 个人责任者:
- 叔本华 (Schopenhauer, Arthur), 1788-1860 著
- 个人次要责任者:
- 陈晓希 译
- 个人名称主题:
- 叔本华-哲学思想
- 学科主题:
- 哲学家-哲学思想-德国-近代
- 中图法分类号:
- B516.41
- 版本附注:
- 据英国伦敦George Bell and Sons出版社1907年英译本On the fourfold root of the principle of sufficient reason (Karl Hillebeand译) 译出
- 相关题名附注:
- 德文题名原文取自书中 英文并列题名取自书中
- 责任者附注:
- 叔本华 (1788-1860), 德国著名哲学家, 起初学习医学, 后转向哲学。他是哲学史上第一个公开反对理性主义哲学的哲学家, 创立了唯意志论哲学。
- 书目附注:
- 有书目
- 提要文摘附注:
- 叔本华认为, 平常的世界由四类对象 (即: 现实对象; 概念以及由这些概念组合而成的判断; 时间和空间; 人类的行为) 构成, 它们都是表象。充足理由律则是指, 事物皆有其如其所是的理由或解释。据此, 平常世界的四类对象的存在都有其根据或理由, 即存在着四种必然联系, 每一种都构成充足理由律的一个根, 充足理由律因此便拥有了四重根。人的行为动机被是充足理由律第四种形式, 人的行为必有动机、从动机得到解释, 这便通向了他著名的作品《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》。
- 使用对象附注:
- 本书适用于哲学思想研究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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